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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符合性:驗證難題如何解決?

日期:2025-05-05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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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來自:《電器》雜誌   時間:2006-8-22 16:10:45
2006年7月前後,美國熱電公司熒光能譜儀產品中國地區經理王建華遇上了業務發展的好機會。歐盟RoHS指令的實施,使熱電公司的檢測儀器銷售業務在中國以超過100%的速度增長。“7月前後,電子電器企業對**檢測儀器的需求大幅遞增,即使是每台60多萬元的高價,買家也在所不惜。”王建華說。

  王建華所說的熒光能譜儀就是目前在RoHS符合性檢測中普遍采用的一種儀器,這種儀器可以檢測出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從而確定產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在缺少檢測標準的情況下,全球七八家這樣的儀器生產商都已經收獲頗豐。企業的積極態度說明,產品的RoHS符合性檢測及認證,已經是電器企業*關心的熱點問題。

  但恰恰是在這樣的焦點問題上,歐盟遲遲不能出台檢測、驗證標準及官方的執行監督辦法。產品的RoHS符合性驗證,在認證公司各自為營的說法和相關部門或左或右的指導中搖擺不定。

  產品檢測:一本難念的經

  在采訪中,不止一家企業向《電器》記者抱怨,產品的RoHS符合性檢測實在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不僅花錢,還要看某些第三方認證公司服務人員的臉色,檢測完了,還得準備一堆資料——任何一個資料的缺失都可能導致企業在歐盟市場的失足,同時,還要擔負著歐盟市場隨時可能出現的對檢測數據的質疑。

  事實上,歐盟並未在指令中要求所有的產品都要通過相關第三方的檢測,在歐盟的指令要求中,隻是要求企業自我標示產品的有害有毒物質含量。那麼,究竟是誰要求企業去做各種似是而非的產品檢測呢?

  “是我們的OEM采購商。”某家電企業有關負責人這樣回答《電器》記者的提問。據該負責人介紹,其在歐洲的采購商要求生產企業保證產品的RoHS符合性,否則便不予采購。在這種情況下,找相關認證公司進行檢測是水到渠成的事。

  但大部分企業卻向記者表示,其OEM采購商並冇有提出具體的檢測要求。進行產品檢測,事實上是中國企業對自身提出的要求。某企業人士坦言:“我們要保證產品在歐盟市場不出現問題,一旦出現問題,我們隻能放棄歐盟市場,這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來說,無疑是不利的。”

  來自檢測機構的信息顯示,產品認證的費用,使產品的生產成本增加了5%左右——“現在的家電更新換代這麼快,有些型號很快就被淘汰,而我們要不停地對新產品做檢測,動輒幾十萬,或許一個型號的產品我們也就生產幾萬台,成本冇準都賺不回來。要是這樣做,我們肯定吃不消。”某空調企業的負責人說。

  記者從業內了解到,目前基本上還冇有大家電產品通過整機RoHS檢測。“據我了解,中國還冇有一家空調企業為整機產品拿到合格的檢測報告。”廣東某空調企業相關負責人說。據該負責人介紹,其實大部分企業的RoHS檢測均分攤給其供應商——按理說,零部件和原材料通過檢測了,再加上生產工藝控製也合格的話,整機產品通過檢測應該是不在話下。但事實上,由於各個零部件或者原材料是通過不同的認證公司檢測的,而由於缺少統一的標準和規則,各認證公司之間並不互認(甚至有個彆認證公司對自己所出示的零部件檢測報告也不敢給予認同),如果廠家要想為自己的整機產品做檢測的話,那就需要重新檢測一遍所有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我們粗略算過,做一台空調產品的整機認證,大概需要40萬元,這樣的費用太高了。所以,我們隻能不為整機產品做檢測,取而代之的是數百頁的部件及材料檢測報告,這樣做風險很大。”該負責人表示,這種狀況對於電器整機生產企業而言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們希望歐盟能儘快出台統一的檢測標準。”

  檢測標準:救命的稻草?

  對歐盟檢測標準的呼喚是中國企業甚至中國政府的態度,中國商務部發言人甚至因此對歐盟用外交辭令表示——中國是家電生產大國,而中國的產品也有很大一部分出口到歐盟,缺少確定的檢測標準,對中國企業而言無疑是*不公平的。

  據記者了解,目前各認證公司的國內實驗室大多是按照世界上現行的一些檢測方法進行有害物質測試,如EPA3050B、EN1122:2001、EPA3060A、EPA7196A、EPA3052、ISO3613:2001、EPA3540C、EPA8270D,但這些檢測方法並不是專門針對電子電氣產品的。例如,EPA係列標準就是針對土壤中金屬元素進行檢測的一個標準。2006年前後,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係統也出台了一係列行業檢測方法標準(共15項),覆蓋了RoHS指令涉及的6種有害物質的檢測。這些方法標準基本是源於上述係列標準,隻是進行了部分修改。目前,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總局已經指定了26家國內檢測機構采用該標準,但該標準和正在製定的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檢測標準(草稿)在某些要求上有所不同。

  據業內專家介紹,由於歐盟成員國相關專家均是IEC的成員,所以IEC TC111正在製訂的IEC62321《電工電子產品限用物質的測試程序》(計劃2007年3月出台)標準草案如果頒布,將很有可能成為國際一致認可的RoHS檢測方法標準。但國際標準尤其是檢測方法標準大都是自願采用的,所以EC62321《電工電子產品限用物質的測試程序》*終也將是個推薦性標準,並非是強製統一的檢測標準。

  該專家同時明確指出,歐盟方麵對進入歐盟的生產企業也冇有強製要求,方、**方,包括第三方的報告都是應該可以得到認可的,因為歐盟方麵更關注的是企業意識的轉變,而並非是檢測結果的衡量,從這個角度看,IEC62321檢測標準並非是電器行業在RoHS指令的驚濤駭浪中惟一的救命稻草。“檢測隻是對樣品瞬間的檢驗,並不能保證產品的長久符合性。當然,產品的檢測數據也是需要的,並且一定要是合格的。歐盟RoHS指令要求企業在意識的轉變及保持產品持續性符合要求。從歐盟各國的抽查和監督意識來看,歐盟各國對產品進行檢測驗證的可能性也很小,對產品證明材料準備是否齊全的檢查將是歐盟*有可能執行的。”

  “通過這些標準的測試,僅能得到檢測結果,而不能說明企業的產品一定符合歐盟指令的要求。因為必須根據產品的符合性評價標準(而不是測試方法標準)判斷產品是否符合相應的要求。”所以,*後,企業要關注的還是關於產品符合性的評價標準。”據消息靈通人士介紹,IEC已經成立了相關工作組,正在製定產品符合性的評價標準,但具體時間表尚未公布。

  符合性驗證:將向何方?

  6月底,IEC電工電子產品及係統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111)技術會議,在美國華盛頓州召開,深圳市計量質檢院環保指令專家陳澤勇工程師作為該技術委員會正式成員參會。據陳澤勇介紹,此次會議討論決定成立兩個特彆工作組,負責製定電工電子產品樣品拆分(有了樣品拆分標準才可能有檢測標準,所有產品的檢測都是建立在被拆分為“均質”,“均質”是指“完全均勻的成分”,指用機械方法不可再拆分單一材料)和符合性評價的技術規範。其中樣品拆分技術規範在中國提案的基礎上進行製定,預計今年10月完稿並向IEC提交。符合性評價工作組由法國國家標準委員會牽頭,中國和日本的相關提案被吸收到該技術規範。同時兩國也參與該工作組的工作。

  陳澤勇認為,根據相關標準及技術法規的內容,企業在應對RoHS指令時可遵循以下兩種方式: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可先自我聲明企業的產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其次是提供關於企業內部已經建立確保RoHS符合性的質量管理體係的技術文件;第三是提供有效管控供應鏈的證明文件。如供應商RoHS符合性自我聲明、所有均質材料的分析報告、對高風險的物料進行分析測試等。 而對中小企業而言,則可以省去控製供應鏈的材料(可能冇有太長的供應鏈),先自我聲明企業的產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步要提供基於產品/部件的技術文件。如生產者或供應商聲明其在允許範圍內使用受限物質的保證/證明、生產者或供應商對每一部件完整的材料聲明及對RoHS分類和豁免應用的合理解釋、部件/元件中均質材料的分析報告、已證明上述技術文件經評價為可信、對高風險的物料進行分析測試報告等。

  “事實上,在今年5月30日,英國DTI(貿工部)受歐盟委托起草了《歐盟RoHS執法指南》,這一指南性文件已經發布,其中講述了如何判斷企業產品為RoHS符合性產品的原則。但該文件聲明僅供政府及企業參考,不是一種正式的規定。歐盟各國目前也冇有正式采用該指南,但該指南的出台,已經代表了一種方向。指南要求‘RoHS產品符合性文件以自我聲明開始,隨後,如果生產者提供的證據無法充分保證符合性,則進行更詳細的調查評估。在有所懷疑的情況下,需要進行詳細的抽樣和測試。’”挪威船級社(DNV)認證業務大中國區經理Sangem Hsu說。據悉,早在2005年年底DNV已經在中國市場協助格蘭仕等家電企業的產品準備和《歐盟RoHS執法指南》要求接近的各種符合性材料,包括測試數據、材料自我申明、風險評估、供應鏈跟蹤係統分析四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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