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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業服務還有多少漏洞?

日期:2025-05-0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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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5)  來自:《國際金融報》  閱讀62次 
 
 

  編者按:上海市自2001年實施分時電價,是個大規模實施分時電價的城市。至2005年底,該市400萬戶居民分時電表改裝工程全部完成。有統計數據顯示,如果400多萬戶居民分時電表全部啟用,節省電費總額將達到2.8億元。

  但記者了解到,一些居民的分時電表實際上並未真正啟用。而據上海市有關方麵稱,分時電表改裝成本費360元,居民隻需支付100元,其餘部分由市政府與電力部門籌集。如果分時電表冇有切實啟用,用於安裝電表的至少每塊360元錢就形成了浪費和閒置。

  此外,公眾普遍關注的電力等壟斷行業的服務意識、服務水平、經營管理水平,確實也大有提高的餘地。

  日前,上海張楊路居民區的一位楊姓業主向本報反映,他家早在去年9月就安裝了分時電表,但近1年來,供電所一直冇有按照分時計價規定計費。為此,這戶居民實際多支付電費180多元。

  對此,上海市電力公司表示,居民安裝了分時電表之後,並不能開始分時計價,必須要到所在區域供電所櫃台辦理分時計價開通手續,才能執行分時計費。但楊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從去年安裝分時電表至今年7月,他並未收到過任何有關開通手續的通知,也冇有見到有關公示。直到今年7月經朋友提醒,他才主動打電話了解到這個情況。

  分時電表緣何“空裝”近1年

  按照《上海地區電價表》,如果是普通電表,那每千瓦時電費0.610元(2006年6月30日起上調至0.617元);若是使用分時電表,則平時(6時至22時)每千瓦時電費0.610元(2006年6月30日起上調至0.617元),穀時(22時至次日淩晨6時)每千瓦時電費0.30元(2006年6月30日起上調至0.307元)。張楊路居民楊先生自安裝分時電表後至7月10日,穀時用電記錄為597千瓦時。據此,這597千瓦時電按照平時電費標準付費,比按照穀時電費標準多付185元。

  記者先就此情況向上海電力服務專線進行了解,工作人員表示,在安裝分時電表後,用戶需到當地供電所辦理開通手續,支付100元開通費後方能使用。

  電力服務難到戶該由誰負責

  記者調查發現,楊先生遇到的情況並非孤例。由於電力公司對用戶的告知程序履行不夠,不少分時電表安裝後並冇有真正啟用。

  記者對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的采訪也印證了這一點。該負責人表示,這樣的事件已經不是次發生,確實有很多用戶對分時電表的安裝以及使用過程並不了解,有的用戶甚至不知道自家是否安裝了分時電表。他解釋說,供電所在安裝電表時一般隻是和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相關事宜的溝通,之後由物業公司負責通知各個住戶。對於這樣的情況,他表示電力公司確實不能推托責任。

  他說,電力公司冇有也很難與每一位用戶進行直接溝通。以前,居民住宅統一由房管所管理,一旦出現用電問題,相關電力機構可直接與居民溝通並解決。而現在情況不一樣了,每個居民區的物業公司都是相對獨立的,居民遇到用電問題時,電力公司都必須先與物業公司溝通,在得到同意之後才可以進行改造修理。這給電力公司與用戶之間的直接溝通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對於這種情況,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後會逐漸改善並加強與用戶的直接溝通,使電力服務能真正到達每家每戶。

  需繳“開通費”該誰告知

  在采訪過程中,上海電力公司新聞中心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在已安裝分時電表後需繳付的100元是“開通費”。

  既然是開通費,那麼支付過該費用之後,如果用戶搬家遷離,這筆費用是否可以跟著用戶轉移到新的物業。對於這個問題,電力公司另外一位負責人否認了這筆費用是“開通費”的說法。他表示:確切地說,這100元應該是安置費。他並不會隨著用戶而轉移,而是固定在開通時該電表所在的居住單位。

  對於用戶由於不知情而遭受的經濟損失,電力公司相關人士表示,供電所在安裝分時電表時,已將相關事宜告知用戶所在的物業公司,因此應該由物業公司負責通知到每一位用戶。他還表示,電力公司難以獲得是否有經濟損失發生的信息。

  而負責張楊路居民區物業管理的羽北小區居委會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電力公司隻就安裝分時電表一事告知我們,其他的事情我們一概不知情。”至於分時電表需自行付費開通,他表示:“這應該由電力公司告知用戶,我們並冇有責任。”

  新增分時電表有多少“漏網”

  在今年初舉行的2006年上海電力工作會議上,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周永興表示,今明兩年內,該公司將完成新增110萬戶城鎮居民的分時電表安裝;電力部門還將次為上海市農村居民安裝分時電表。據了解,上海農村居民總計110萬戶,這將是一個龐大的用戶群體。

  上海市有關方麵表示,分時電表改裝成本費360元,居民隻需支付100元,其餘部分由市政府與電力部門籌集。有關專家指出,安裝分時電表本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實事、好事,但是,如果電力服務部門服務不到位,履行告知義務不儘職,儘管給部分用戶帶來的損失看似是局部的,但其實也是一種不必要的損耗。

  還有專家認為,通過在居民區張貼,或者向用戶發放安裝分時電表告示,並非難事。因此,電力公司的服務意識顯然有待提高。

滬公網安備 31011302004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