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波抑製無功補償方案設計
一、綜合考慮因數
變壓器的容量:根據變壓器的容量確定無功補償的總容量。若為小區(住宅)照明:按經驗應補償到變壓器容量的30%;工廠供電:按經驗應補償到變壓器容量的50%以上。
變壓器所帶負載的性質:若配電係統中線性負荷較多應按普通靜態無功補償方案設計,若非線性負荷較多應按諧波抑製無功補償方案進行設計。(線性負載:即無諧波源負荷;非線性負載:即諧波源負荷。)
負荷的頻繁變化情況:配電係統中若負荷不是頻繁變化,應采用靜態補償方式,若係統中負荷頻繁變化則采用動態抑製諧波補償。
三相平衡性:配電係統中若三相負荷平衡則采用三相共補補償,若三相負荷不平衡則采用分相補償或混合補償。
二、設計依據的標準:
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35KV及以下客戶端變電所、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標準》(2008年合訂本)
DGJ32/J14-2007
DGJ32/J11-2005
該標準中對“無功補償”所做的規定如下:
無功電力應用分層分區、就地平衡。用戶在高峰負荷時的功率因數,應到下列的規定:
1.容量在100KVA及以上,供電電壓在10KV及以上的用戶,功率因數不低於0.95。
2.其他電力用戶和大、中型電力排灌站,功率因數不低於0.9。
3.農業用電,功率因數不低於0.85。
電容器的安裝容量,應根據用戶的自然功率因數計算後確定。當不具備設計計算條件時,電容器安裝容量:35KV變電所可按變壓器容量的20%-30%確定;10KV、20KV變電所可按變壓器容量的20%-30%確定。
KYLB無功補償裝置應設置在變壓器低壓側;KYLB無功補償裝置宜采用成套裝置。
4.6-20KV側每段母線的電容器裝置,不宜裝設在同一電容器室內。
5.KYLB無功補償裝置應具有抑製諧波的濾波裝置和湧流裝置的功能。
具有衝擊性負載、三相不平衡、諧波含量嚴重以及無功負荷變動快需要連續調節無功功率的客戶,宜采用KYSVC靜止型動態無功補償裝置。
6.KYLB低壓無功補償裝置應采用複合開關電器、半導體開關電器等,具有過零自動投切功能。
7.KYLB低壓無功補償裝置應采用分相補償或混合補償,實施等容量或不等容量循環自動投切。
8.當采用混合補償時,分相補償容量不得小於總容量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