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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運營商可名正言順下調電話費

日期:2025-05-02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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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8)  來自:《信息時報》  閱讀95次 
 
 

  此次《通知》並冇有對手機的資費進行詳細的說明,有關手機會否單向收費,手機基本通話費會否繼續下調等等*被消費者關住的問題並冇有涉及。

  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清理電信服務收費加強電信資費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廣東將清理過時失效的電信資費文件,同時重新製定公布屬省級定價範疇的電信業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固定電話的裝機費、停機保號費等將重新審核,而國內長途電話話費、國際長途電話話費以及、台港澳地區電話通話費、移動國內漫遊話費和固定電話本地網營業區間通話費,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即現在政府公布的價格是*高價,電信企業可以下調。

  來電顯示SIM費市場定價

  據介紹,此次是對2002年8月27日之前的電信資費管理文件進行清理。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物價局曾在2002年轉發《關於部分電信業務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知》,要求程控電話的呼叫限製、主叫號碼顯示等用戶可選擇的功能使用費、移動電話的SIM費、改號費等電信業務資費由原來的政府定價改為市場調節價。現在,省物價局發布《通知》要求在此文件之前所公布的涉及現行市場調節價項目的電信資費標準和文件失效,不再作為電信業務經營者的收費依據,再一次確定移動電話的SIM費、改號費等電信業務資費不再由政府定價。

  運行商可以名正言順下調電話費

  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表示要調整部分電信業務資費管理方式。國內長途電話通話費、國際長途電話及台港澳地區電話通話費、移動國內漫遊話費和固定電話本地網營業區間通話費,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采取*高限價形式,實行資費上限管理。其資費上限標準暫按現行資費標準執行,企業在不突破上限標準之下自主製定具體標準,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後實施。

  這意味著,由於電信運營商價格競爭,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加便宜的話費了。省通信管理局會同省物價局將視市場情況適時降低固定電話本地網營業區間通話費上限標準,重點是落實中山、東莞等市固話本地網營業區劃分的調整工作。

  通知強調,要清理電信資費套餐,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清理並停止執行以下資費套餐:設計過於複雜、用戶難以理解和容易誤解的資費方案;與主打資費方案有明顯衝突的資費方案;由於信號交叉覆蓋等原因導致技術上不能很好實現的資費方案。未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備案的短期促銷、資費套餐、大客戶優惠、用戶積分等資費方案,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實施。

  計費單元有可能不再按“分”計算

  同時,廣東要重新製定公布屬省級定價範疇的電信業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按相關要求,依據當前的電信運營成本變化情況和實際收費標準,於2006年10月31日前向省通信管理局、省物價局重新申報電信資費標準。

  省通信管理局會同省物價局將分期分批重新審核製定固定電話的裝(移)機工料費、停機保號費等電信業務資費項目標準。

  在核定公布新的電信資費標準前,企業可暫按現行的標準執行;清理時間結束後,未按規定重新申報或備案的收費項目則一律無效,不得收費。

  針對通話費是按照“分”為單元還是按照“秒”為單元來計算合理的爭論,通知表示,近期省通信管理局會同省物價局將重新調整本地網營業區內固定電話撥打本地移動電話通話費計費單元和資費結構,具體方案將另行下達。

  規範電信服務的市場收費行為

  此外,兩部門表示要規範電信服務的市場收費行為。各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收取手機號碼選號費、占號費。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在明碼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確保相應收費標準完整、公開、透明,讓用戶明明白白消費。

  通知還要求,建立通暢的服務退出渠道。用戶申請暫停或終止某項特定的服務時,相關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積極配合予以辦理,無正當理由,不得設置任何形式的退出門檻予以阻撓。  

滬公網安備 31011302004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