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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壓無功靜態補償標準
日期:2025-05-0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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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適用範圍
本技術條件適用於交流50Hz,額定工作電壓不超過1200V,用並聯電容器對連續運行的異步電動機、感性負荷及供配電係統改善功率因數的各類無功功率補償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2 引用標準
GB 1497 低壓電器基本標準 GB 2681 電工成套裝置中的導線顏色 GB 2682電工成套裝置中的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
GB 4205 控製電氣設備的操作件標準運動方向 GB 4208 外殼防護等級的分類 GB 4720 電控設備第1部分:低壓電器電控設備 GB 7251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 GB 10233 電氣傳動控製設備基本試驗方法 GB 12747自愈式低電壓並聯電容器
JB 3084 電力傳動控製站的產品包裝與運輸規程
3 術語
3.1靜態補償static compensation 根據指令,按一定步長或其倍數連續對無功負荷進行的補償。
3.2 靜態補償裝置staticcompensation device
用並聯電容器改善供配電係統及連續運行的異步電動機、其它感性負荷功率因數的各類無功功率補償裝置。
3.3 末端補償裝置terminal compensation device
對異步電動機及其它感性負荷的無功功率就近進行補償的裝置。
3.4 分組補償裝置group compensation device
對供配電係統中的一部分集中感性負荷的無功功率進行分段(區域)補償的裝置。
3.5 集中補償裝置integrative compensation device
在供配電係統中對無功功率進行補償的裝置。
3.6 帶補償的異步電動機(或其它感性負荷)起動裝置 starting device of asynchronous motorwith compensation (or other inductive load)
將補償電容器加入電動機起動裝置中對異步電動機(或感性負荷)進行無功功率補償的裝置。
3.7 湧流 surge
在電容器投入運行的瞬間,在該支路中產生的瞬態(過渡)過電流。
4 正常使用條件
4.1 周圍空氣溫度
4.1.1 戶內型 周圍空氣溫度不高於+40℃,不低於-5℃,24h內平均溫度不高於+35℃。
4.1.2 戶外型 周圍空氣溫度不高於+40℃,不低於-25℃,24h內平均溫度不高於+35℃。
4.2 大氣條件
4.2.1 戶內型
空氣相對濕度在+40℃時不超過50%,在溫度較低時,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例如+20℃時為90%,但應考慮到由於溫度的變化,有可能會偶然地產生適度的凝露。
4.2.2 戶外型
溫度為+25℃時,相對濕度短時可達100%。
4.3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
注:對於在海拔高於1000m處使用的電子設備,有必要考慮到介電強度的降低和空氣冷卻效果的減弱。打算在這些條件下使用電子設備,應按照製造廠與用戶之間的協議進行設計和使用。
4.4 周圍介質無爆炸及易燃危險、無足以損壞絕緣及腐蝕金屬的氣體、無導電塵埃。
4.5 安裝地點無劇烈振動及顛簸,安裝傾斜度不大於5%。
4.6 電壓波動範圍不超過額定工作電壓的±10%。
4.7 裝置不適用於大諧波的場所,如:電壓波動和諧波作用的結果,超過電容器額定電流的1.3倍。
注:超出上述使用條件時,製造廠應與用戶協商。
5.技術要求
5.1 結構5.1.1裝置應由能承受一定的機械、電氣和熱應力的材料構成,同時需經得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可能會遇到的潮濕影響。
5.1.2 裝置的門應能在不小於90°的角度內靈活啟閉。同一組合的裝置,應裝設能用同一鑰匙打開的鎖。
5.1.3 操作器件的運動方向應符合GB 4205之規定。
5.1.4 裝置的殼體外表麵,一般應噴塗無眩目反光的覆蓋層,表麵不得有起泡、裂紋或流痕等缺陷。
表1
相序垂直排列
L1相上左
L2相中中
L3相下右
中性線*下
5.2 裝置的防護等級
裝置外殼的防護等級應符合GB 4208的規定。
5.3 元器件的選擇與安裝
5.3.1裝置中所選用的電器元件及輔件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使用壽命、接通和分斷能力、短路強度及安裝方式等方麵應適合指定的用途及本身相關標準,並按照製造廠的說明書進行安裝。
5.3.2 用於自動投切電容器組的控製器,可根據下列物理量選擇:
a. 功率因數;
b. 無功電流;
c. 無功功率;
d. 無功電流控製,功率因數鎖定。
5.3.3 裝置中應采取措施,把由於切合操作所產生的湧流峰值限製在100IN以下(IN為電容器額定工作電流)。
5.3.4 所有電器元件及輔件應按照其製造廠的說明書(使用條件、需要的飛弧距離、拆卸滅弧柵需要的空間等)進行安裝。
5.3.5 電器元件及輔件的安裝應便於接線,維修和更換,需要在裝置內部操作調整和複位的元件應易於操作。
與外部連線的接線座應安裝在裝置安裝基準麵上方至少0.2m高度處。
儀表的安裝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裝置安裝基準麵2m。
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鈕等)的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裝置安裝基準麵的1.9m。緊急操作器件在距裝置安裝基準麵的0.8~1.6m範圍內。
5.4 指示燈、按鈕及導線
5.4.1 裝置中所選用的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應符合GB 2682之規定。
5.4.2 裝置中所選用導線及母線的顏色應符合GB 2681之規定。
5.4.3 裝置中的連接導線,應具有與額定工作電壓相適應的絕緣,並采用銅芯多股絕緣軟線,同時需配用冷壓接端頭。
5.4.4 主電路母線或導線的截麵積應根據其允許載流量不小於可能通過該電路額定工作電流來選擇。
5.4.5 輔助電路導線的截麵積應根據要承載的額定工作電流來選擇,但應不小於1.0mm2(銅芯多股絕緣軟線)。
5.4.6 電容器支路導線的載流量應不小於電容器額定工作電流的1.5倍。
5.5 溫升
5.5.1 母線與電器元件連接處的溫升,不得高於電器元件出線端的規定溫升。
5.5.2 母線之間連接處的溫升,不得高於表2之規定。
5.5.3 裝置內絕緣導線和電器元件的溫升不得高於它們本身規定的允許溫升。
本技術條件適用於交流50Hz,額定工作電壓不超過1200V,用並聯電容器對連續運行的異步電動機、感性負荷及供配電係統改善功率因數的各類無功功率補償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2 引用標準
GB 1497 低壓電器基本標準 GB 2681 電工成套裝置中的導線顏色 GB 2682電工成套裝置中的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
GB 4205 控製電氣設備的操作件標準運動方向 GB 4208 外殼防護等級的分類 GB 4720 電控設備第1部分:低壓電器電控設備 GB 7251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 GB 10233 電氣傳動控製設備基本試驗方法 GB 12747自愈式低電壓並聯電容器
JB 3084 電力傳動控製站的產品包裝與運輸規程
3 術語
3.1靜態補償static compensation 根據指令,按一定步長或其倍數連續對無功負荷進行的補償。
3.2 靜態補償裝置staticcompensation device
用並聯電容器改善供配電係統及連續運行的異步電動機、其它感性負荷功率因數的各類無功功率補償裝置。
3.3 末端補償裝置terminal compensation device
對異步電動機及其它感性負荷的無功功率就近進行補償的裝置。
3.4 分組補償裝置group compensation device
對供配電係統中的一部分集中感性負荷的無功功率進行分段(區域)補償的裝置。
3.5 集中補償裝置integrative compensation device
在供配電係統中對無功功率進行補償的裝置。
3.6 帶補償的異步電動機(或其它感性負荷)起動裝置 starting device of asynchronous motorwith compensation (or other inductive load)
將補償電容器加入電動機起動裝置中對異步電動機(或感性負荷)進行無功功率補償的裝置。
3.7 湧流 surge
在電容器投入運行的瞬間,在該支路中產生的瞬態(過渡)過電流。
4 正常使用條件
4.1 周圍空氣溫度
4.1.1 戶內型 周圍空氣溫度不高於+40℃,不低於-5℃,24h內平均溫度不高於+35℃。
4.1.2 戶外型 周圍空氣溫度不高於+40℃,不低於-25℃,24h內平均溫度不高於+35℃。
4.2 大氣條件
4.2.1 戶內型
空氣相對濕度在+40℃時不超過50%,在溫度較低時,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例如+20℃時為90%,但應考慮到由於溫度的變化,有可能會偶然地產生適度的凝露。
4.2.2 戶外型
溫度為+25℃時,相對濕度短時可達100%。
4.3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
注:對於在海拔高於1000m處使用的電子設備,有必要考慮到介電強度的降低和空氣冷卻效果的減弱。打算在這些條件下使用電子設備,應按照製造廠與用戶之間的協議進行設計和使用。
4.4 周圍介質無爆炸及易燃危險、無足以損壞絕緣及腐蝕金屬的氣體、無導電塵埃。
4.5 安裝地點無劇烈振動及顛簸,安裝傾斜度不大於5%。
4.6 電壓波動範圍不超過額定工作電壓的±10%。
4.7 裝置不適用於大諧波的場所,如:電壓波動和諧波作用的結果,超過電容器額定電流的1.3倍。
注:超出上述使用條件時,製造廠應與用戶協商。
5.技術要求
5.1 結構5.1.1裝置應由能承受一定的機械、電氣和熱應力的材料構成,同時需經得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可能會遇到的潮濕影響。
5.1.2 裝置的門應能在不小於90°的角度內靈活啟閉。同一組合的裝置,應裝設能用同一鑰匙打開的鎖。
5.1.3 操作器件的運動方向應符合GB 4205之規定。
5.1.4 裝置的殼體外表麵,一般應噴塗無眩目反光的覆蓋層,表麵不得有起泡、裂紋或流痕等缺陷。
表1
相序垂直排列
L1相上左
L2相中中
L3相下右
中性線*下
5.2 裝置的防護等級
裝置外殼的防護等級應符合GB 4208的規定。
5.3 元器件的選擇與安裝
5.3.1裝置中所選用的電器元件及輔件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使用壽命、接通和分斷能力、短路強度及安裝方式等方麵應適合指定的用途及本身相關標準,並按照製造廠的說明書進行安裝。
5.3.2 用於自動投切電容器組的控製器,可根據下列物理量選擇:
a. 功率因數;
b. 無功電流;
c. 無功功率;
d. 無功電流控製,功率因數鎖定。
5.3.3 裝置中應采取措施,把由於切合操作所產生的湧流峰值限製在100IN以下(IN為電容器額定工作電流)。
5.3.4 所有電器元件及輔件應按照其製造廠的說明書(使用條件、需要的飛弧距離、拆卸滅弧柵需要的空間等)進行安裝。
5.3.5 電器元件及輔件的安裝應便於接線,維修和更換,需要在裝置內部操作調整和複位的元件應易於操作。
與外部連線的接線座應安裝在裝置安裝基準麵上方至少0.2m高度處。
儀表的安裝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裝置安裝基準麵2m。
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鈕等)的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裝置安裝基準麵的1.9m。緊急操作器件在距裝置安裝基準麵的0.8~1.6m範圍內。
5.4 指示燈、按鈕及導線
5.4.1 裝置中所選用的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應符合GB 2682之規定。
5.4.2 裝置中所選用導線及母線的顏色應符合GB 2681之規定。
5.4.3 裝置中的連接導線,應具有與額定工作電壓相適應的絕緣,並采用銅芯多股絕緣軟線,同時需配用冷壓接端頭。
5.4.4 主電路母線或導線的截麵積應根據其允許載流量不小於可能通過該電路額定工作電流來選擇。
5.4.5 輔助電路導線的截麵積應根據要承載的額定工作電流來選擇,但應不小於1.0mm2(銅芯多股絕緣軟線)。
5.4.6 電容器支路導線的載流量應不小於電容器額定工作電流的1.5倍。
5.5 溫升
5.5.1 母線與電器元件連接處的溫升,不得高於電器元件出線端的規定溫升。
5.5.2 母線之間連接處的溫升,不得高於表2之規定。
5.5.3 裝置內絕緣導線和電器元件的溫升不得高於它們本身規定的允許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