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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比重为95.6% 我国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

日期:2025-04-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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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费品零售中市场调节价比重为95.6%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价格司昨日(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比重上升0.3个百分点,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比重上升4.1个百分点,我国价格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测算表明,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为2.7%,比上年略降0.3个百分点;政府指导价比重为1.7%,与上年持平;市场调节价比重为95.6%,比上年略升0.3个百分点。近年来,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比重一直稳定在95%以上的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领域市场化程度已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上达到了稳定。

    在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为5.9%,比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政府指导价比重为2.2%,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市场调节价比重为91.9%,比上年上升4.1个百分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表示:“受国际市场铁矿石、有色金属、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国内钢材、铜、锌、化工原料价格上涨较猛,导致市场调节价在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的比重明显上升。”

    政府定价比重比去年上升的**情况出现在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为1.2%,比上年略升0.2个百分点;政府指导价比重为1.1%,比上年略降0.1个百分点;市场调节价比重为97.7%,比上年略降0.1个百分点。价格司有关人士解释说:“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2005年启动了粮食*低收购价,也提高了实行政府定价的烤烟收购价格,导致政府定价在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略有上升。”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时间:200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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